关于转发中国民办教育协会《关于面向会员学校开展2025年度教学成果奖、科研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5-10-28浏览次数:10


天财珠教通字〔2025〕85号


各部门、各单位:

现将中国民办教育协会《关于面向会员学校开展2025年度教学成果奖、科研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附件1)转发给大家,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,积极申报。

一、工作要求

(一)纸质材料

(1)申报表。《教学成果奖申报表》(见附件2),包括成果简介、创新点、实践效果等内容。《科研成果奖申报表》(见附件3),包括成果简介、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、应用前景等内容。

(2)成果主件。研究报告、论文或专著、专利证书等。其中,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、目录、正文等,著作需提供原件1份或专著封面、版权页、目录、前言、正文节选等;专利证书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1份。

(3)证明材料。如结题证书、采纳文件、获奖证书、成果

应用证明、权威媒体报道等(不超过5件)。

(二)电子材料

所有纸质材料扫描件(PDF格式),压缩包命名为“奖项类型+学院+成果名称”。

二、材料提交

各申报单位将成果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填写会员学校《申报汇总表》(见附件4),纸质版材料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于2025年11月5日下班前提交教务部教学建设科(弘毅楼223室),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iansheke2006@sina.com。

各教学单位至多申报1项,学院将根据申报总体情况,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。


附件:

附件1:关于面向会员学校开展2025年度教学成果奖、科研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.pdf

附件2:教学成果奖申报表.docx

附件3:科研成果奖申报表.docx

附件4:会员学校《申报汇总表》.xlsx




教务部

2025年10月27日